房屋稅:政府就房屋評定現值,每年向房屋持有人課徵的財產稅。
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分別是:
1、所有權人
2、共有人:可推定一人繳納或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,再向其共有人求償。
3、承租人:承租人代繳可抵扣房租。
4、管理人:所有權人住址不明或非住現址時,由管理人繳納。
5、典權人:設定典權者,由典權人繳納。
※ 稅率
稅率
營業用
3%
非住家非營業用
2%
住家用
1.2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