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建斜屋頂 可多出樓板面積
2010年06月07日 蘋果日報
【柯玥寧、蔡孟妤╱綜合報導】

為促進城市美化,各地政府都在近期祭出容積獎勵政策。北市府為配合2010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,即日起開放申請,享有最高2%容積獎勵;台南市政府則為改善雜亂市景、避免頂樓加蓋,鼓勵建商及民眾新屋蓋斜屋頂,即可合法使用頂樓增加空間,等於多增1層樓面積。
「對建商誘因很大」
台南市政府日前發布實施的「斜屋頂設置容積免計入之優惠」,為全國首創。未來在台南市不論是建商推新案或民眾自立自建新屋,如果依照規定設置斜屋頂,不僅不用計入容積,還可以多增加使用1層樓地板面積。
其實在法令未公布之前,台南市不少別墅新案都使用斜屋頂,如「花巷草弄No.21」、「棕櫚泉」、「中城1號」等,頂樓設計挑高4.5~5.7米,每戶總價1200~4900萬元不等,但是多數是為了要符合休閒風格設計而做。台南市建築公會理事長黃全永說:「現在法令通過後,斜屋頂不僅可以做出挑高感,還可多增1層樓面積,對建商而言誘因很大。」
減日曬面積省電費
此政策也受到民眾認同,住家內已經使用斜屋頂的住戶劉仲康說:「斜屋頂設計不僅漂亮,還可以減少屋頂積水、滲水問題,而且因為頂樓減少日曬面積,無形中還節省不少電費支出。」
不像台南市政府的獎勵政策為長遠計畫,北市府的容積獎勵優惠,則是為了花博會,有限時規定。北市府都市更新處副處長羅道榕說,開放申請日期,從即日起至8月30日為止,申請通過的基地要在花博會開始之前、今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綠美化,最高可以獲得2%容積獎勵,明年起則不給綠美化獎勵容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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